据安徽商报报道,“上下班”有专车接送,有固定的工作时间,甚至在“上岗”前都接受过统一的培训。合肥瑶海警方近日摧毁了一个卖淫团伙,该团伙对失足女采取“集团化”管理,一些失足女被洗脑后甚至不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卖淫团伙准时“上下班”
11月底,合肥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线索:某地警方发现当地有个“培训机构”,专门对一些卖淫妇女进行培训,然后转手介绍给一些卖淫团伙,届时只需租个门面立马就可以组织卖淫活动,其中有一伙浙江人已流窜至合肥。 初步调查,警方发现这伙人落脚在长江东路与站塘路附近,于是协调指挥瑶海公安治安大队对此进行深挖。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守候,瑶海警方发现该团伙开了5个所谓的美容场所,实际上都暗中从事卖淫活动。让警方头疼的是,该团伙组织十分严密:数十名失足女统一租住在不同小区,每天晚上6点由老板开车送至店内,然后次日早上6点再开车送回家,其间老板还负责望风。
五十余警力蹲守摧毁窝点
摸清了该团伙的规律后,12月18日警方决定实施收网抓捕。当晚8点,50余名警力分成多个小组,分散至各个美容场所门口等待时机,一直守候到19日凌晨1时许展开统一行动,一举摧毁了该卖淫团伙。行动中,警方共抓获6名涉嫌组织卖淫活动的嫌疑人,4名嫖客和3名失足女。让人惋惜的是,这三名失足女都不到20岁。落网后,上述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失足女月交上万份子钱
据涉嫌组织卖淫的嫌疑人吴某交代,他们几个是浙江老乡,在朋友介绍下到了合肥开美容店,“朋友说只要把店开起来,就有培训好的失足女过来。”吴某称,这些失足女“素质”很好,他也不用多操心,只要负责租赁好场地、每天接送和做好望风工作。 与以往老板和失足女靠分成牟利不同,该团伙中老板不管失足女能挣多少钱,而是按月找她们收钱,只要钱交了就可以了。根据警方对失足女的询问,她们一般每次卖淫收费在100至200元,而基本上每个月都要上交1万余元“份子钱”。
苏义飞律师:组织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10人以上不满30人卖淫的;
2、组织多人卖淫300次以上的;
3、组织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城 者患有艾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组织30人以上卖淫的;
2、组织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或者患有艾 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协助组织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 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协助组织10人以上卖淫的;
2、协助组织多人卖淫300次以上的;
3、协助组织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 妇或者患有艾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威胁手段协助组织他人卖淫,造成 被组织卖淫的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5、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