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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出老千构成什么犯罪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7-18   阅读:

网友:赌博出老千构成什么犯罪?

苏义飞律师:使用专门工具、设备或者其他手段诱使他人参赌,人为控制赌局输赢,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1995年最高法有个批复说构成赌博罪,是针对个案而言,并且最高法所作的批复有其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当时在火车站等一些公共场所设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并使用一些欺诈手段获取钱财的案件。这种案件的行为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和广泛性,一般涉及多名被害人。行为人主观上是以设置赌局进行营利活动为目的,而且一般被害人的钱财损失数额不大且易起冲突,对此类案件根据其社会危害程度,从罪刑相适应原则出发,以赌博罪定罪处罚是恰当的。

刘静坤《刑法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2021版第756页:赌博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圈套型赌博犯罪是指通过采用设置圈套的方式诱骗他人参赌。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的目的在于诱骗他人参赌,保证赌博的顺利进行,赌博的输赢主要还是靠行为人掌握的娴熟的赌博技巧,并且依靠一定的偶然性,行为并不能完全控制赌博输赢,故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在赌博型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欺诈的手段,支配、控制赌博的输赢,能够控制赌博的结果,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023年)利用自己准备的特定赌具控制赌博输赢行为的定性:在赌博型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了欺诈的手段弄虚作假,支配、控制赌局的输赢,单方面确定赌博胜败的结果,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误认为自己运气不佳而“自愿”交付财物给行为人。此种行为属于以赌博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实质上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跨境赌博关联犯罪的认定

(一)使用专门工具、设备或者其他手段诱使他人参赌,人为控制赌局输赢,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上开设赌场,人为控制赌局输赢,或者无法实现提现,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部分参赌者赢利、提现不影响诈骗犯罪的认定。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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