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刑事案件对勘验、检查笔录有异议如何质证?
苏义飞律师:《(2017年)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一百零五条 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质证:
(一)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勘验、检查笔录的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规范;
(三)固定证据的形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
(四)补充勘验、检查是否说明理由,前后有无矛盾;
(五)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与其他证据能否印证,有无矛盾;
(六)勘验、检查笔录是否经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七)需要质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