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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在开庭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14   阅读:

网友:刑事律师在开庭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苏义飞律师: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有关法律、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

辩护律师当庭出示的证据,可以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2017年)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第七十七条  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有关法律、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

第八十二条  辩护律师拟当庭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可以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第八十三条  辩护律师接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出庭,因下列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调整开庭日期:

(一)辩护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出庭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

(二)庭审前发现新的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拟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证人因故不能出庭的;

(三)因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出庭的。

辩护律师申请调整开庭日期,未获准许又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

第八十四条  辩护律师收到出庭通知书距开庭时间不满三日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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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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