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行为犯和危险犯的区别?
苏义飞律师: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实害犯是刑法学者们的总结,并没有收录到高校《刑法学》理论基础里面。因此,没有官方统一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结合大家的观点总结一下。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一、实害犯、危险犯是一对
把它俩划归为一对,是为了解决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所有的罪名,不是实害犯,就是危险犯。
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是,犯罪成立的标准不同。对实害犯来说,必须产生某种特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罪,如果没有产生危害结果,就压根儿不构成犯罪。对危险犯来说,只要造成了某种现实紧迫的危险,不必出现实质的危害后果,就能成立犯罪。
常见的危险犯,比如放火罪、故意杀人罪。只要造成了某种现实紧迫危险,就成立犯罪。
常见的实害犯,比如过失致人重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罪。
二、行为犯、结果犯是一对
为什么它俩是一对呢?把它俩划归为一对,是为了解决犯罪既遂标准的问题。所有的罪名,不是行为犯,就是结果犯。
行为犯和结果犯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既遂标准不同。对行为犯来说,行为实施完毕,危害结果立即出现,犯罪就既遂。对结果犯来说,行为实施完毕后,危害结果不一定马上出现,只有当结果出现时,犯罪才算既遂。
常见的行为犯,比如强奸罪。只要实施了强奸行为,犯罪就既遂。
常见的结果犯,比如故意杀人罪。虽然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被害人并没有被杀死,犯罪属于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