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践中如何适用?
答: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77条中增加第五款,明确“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并配置两档独立的法定刑,使得暴力袭警行为不再是妨害公务罪的从重处罚情节,而成为独立罪名。司法实践中在适用袭警罪时,应重点把握以下四点:
1. 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之间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法条。当行为人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时,适用袭警罪;当行为人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非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适用妨害公务罪。
2. 准确界定暴力的对象。袭警罪中的暴力是指狭义的暴力,即仅指针对人身的暴力,不包括对物的暴力或者是通过对物的暴力间接伤害人身的情形。2020年“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明确了下列两种情形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一是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二是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对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符合刑法第277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罚。
3. 严格把握暴力的程度。刑法第277条第五款并未以“情节严重”等危害后果作为入刑标准,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 精准把握暴力的后果。对于实施暴力袭警行为,不能以是否造成民警轻微伤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暴力行为只要足以达到阻碍公务执行的程度即可,不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的结果。
参考来源:2022年最高检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新的立案标准在办案实践中如何把握等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