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被侦查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经盘问即交待犯罪事实的能否认定为自首?
苏义飞律师:被侦查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经盘问即供认了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不应认定为自首;因形迹可疑受到公安人员盘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形迹可疑,是指特定人的举动、神态不正常,使人产生疑问。这种疑问是臆测性的心理判断,它的产生没有也不需要凭借一定的事实依据,是一种仅凭常理、常情判断而产生的怀疑。犯罪嫌疑,是指侦查人员凭借一定的事实根据或者他人提供的线索,认为特定人有作案嫌疑。这种嫌疑是逻辑判断的结果,它的产生必须以一定的客观事实为根据,是一种有客观根据的怀疑。参考案例《刑事审判参考【第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