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对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前的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苏义飞律师:可以。对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先前所受的行政拘留处罚应当折抵刑期,罚款应当抵扣罚金。
(2024年)行政处罚折抵原则:对行为人因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能否折抵其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处的拘役、罚金等刑罚,应按照“一事不二 罚”的原则处理。
(2023年)先前被羁押行为与最终定罪行为并非同一行为时,羁押日期可否折抵刑期:先前被羁押行为与最终定罪行为系同一行为,或者虽然不是同一行为,但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时才可以予以折抵。
(2023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不能在毒品犯罪中折抵刑期:姜某系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与本案容留他人吸毒罪非因同一事由,不符合刑期折抵条件。
(2023年)关于被告人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折抵刑期的认定: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故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第1280号]先前被羁押行为与最终定罪行为并非同一行为时,羁押日期可否折抵刑期:先前被羁押行为与最终定罪行为系同一行为,或者虽然不是同一行为,但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时才可以予以折抵。
由于针对第一起贩毒案件所采取的刑事羁押措施与第二起贩毒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连续进行的,且先行羁押实现了对第二起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活动的保障功能,二者在程序上具有“关联性"。为此,一、二审法院将前案羁押日期在后案判处刑罚时折抵刑期的做法是适当的。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根据本意见第五条、第八条规定,对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先前所受的行政拘留处罚应当折抵刑期,罚款应当抵扣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