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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金妍是传销吗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5-11   阅读:

        网友:潍坊艾格金妍化妆品有限公司是不是传销?法院判决了吗?

        苏义飞律师:艾格金妍是传销,该案法院已经判决了,各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潍坊艾格金妍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份,法定代表人为刘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0万元,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刘晨以潍坊艾格金妍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2年4月16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该系列化妆品系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

       根据潍坊艾格金妍化妆品有限公司部门岗位职责的划分,被告人刘晨为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事务;被告人张永强为该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市场人员的招聘、考核和晋升;被告人杨丙学为公司的培训总监,负责公司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被告人史理成为该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被告人尤文慧为该公司常务副总兼青岛地区副总,负责公司整个市场;被告人朱秀娟为该公司烟台地区副总,负责公司在烟台、威海、聊城和德州地区的市场;被告人张华为该公司江苏地区副总,负责江苏地区的市场;被告人张云晶为该公司沈阳地区副总,负责辽宁地区的市场;被告人孙艳为该公司山西地区副总,负责山西地区的市场;被告人陈继红为公司郑州地区副总,负责郑州地区的市场;被告人何兆花为公司青岛市销售部经理,负责青岛地区的市场。

       被告人刘晨等人在潍坊艾格金妍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中制定并实施会员制度及晋升和奖金制度。

       会员制度:消费者需购买598元产品才有入会资格,交纳168元成为正式会员,成为正式会员后才有资格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会员可以推荐会员,会员可提成直接发展的会员消费累计的每50元为1积分(1元),间接发展的第二代会员每100元为1积分(1元),间接发展的第三代会员每200元为1积分(1元),依此类推。

       晋升和奖金制度:购买2万元或4万元产品可成为店长;店长销售4万元或直接购买4万元产品或发展4个店长(两个直接两个间接),可以晋升销售代表,销售代表获业绩12%的提成;销售代表发展4个销售代表(两个直接两个间接),可晋升区域经理,区域经理获4%的业绩提成;区域经理完成80万元业绩或发展5个区域经理,可以晋升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获2%的业绩提成;销售部经理发展7个销售部经理可升为副总,副总获1%的业绩提成。

       被告人刘晨等人在潍坊艾格金妍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中利用上述会员制度、奖金和晋升制度发展组织人员,并非法获利。

       临邑县公安局委托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临邑分所对刘晨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规模、涉案资金去向、获利金额等进行审计。经审计,2011年10月3日至2014年4月19日,被告人刘晨、张永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全国涉案总人数为4409人,272人辞职,实际人数为4137人,其中副总12人、区域经理492人、销售部经理56人、销售代表1999人、店长1571人、会员9853人;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该公司货款、会员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合计10822.91万元,支付主要供应商、次要供应商、运费等支出合计9695.06万元。被告人尤文慧发展销售部经理14人、区域经理63人、销售代表336人、店长387人,工资及提成为189.31万元;被告人朱秀娟发展销售部经理7人、区域经理43人、销售代表142人、店长148人,工资及提成为45.57万元;被告人张华发展销售部经理8人、区域经理56人,销售代表160人、店长111人,工资及提成为58.46万元;被告人张云晶发展销售部经理5人、区域经理21人、销售代表42人、店长9人,工资及提成为6.74万元;被告人孙艳发展销售部经理6人、区域经理34人、销售代表94人、店长137人,工资及提成为29.67万元;被告人陈继红发展销售部经理8人、区域经理29人、销售代表77人、店长57人,工资及提成为18.22万元;被告人何兆花发展销售部经理2人、区域经理7人、销售代表63人、店长78人,工资及提成为34.33万元。

       被告人尤文慧非法所得人民币167.8万元;被告人朱秀娟非法所得人民币38.9万元;被告人张华非法所得人民币38.5万元;被告人张云晶非法所得人民币6.3万元;被告人孙艳非法所得人民币26.2万元;被告人陈继红非法所得人民币16.5万元;被告人何兆花非法所得人民币34.4万元。

       另查明,公安机关冻结涉案款项2198787.46元,扣押现金1万元,查封被告人刘晨在潍坊万达广场的20套房产。案发后被告人张华缴纳非法所得41万元,被告人张云晶缴纳非法所得10万元,被告人孙艳缴纳非法所得26.2万元,被告人陈继红缴纳非法所得16.5万元,被告人何兆花缴纳非法所得17.2万元。

       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当庭质证、认证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和辩解、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

       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刘晨有期徒刑五年,并处人民币罚金十万元。

 

相关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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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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