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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录音录像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7-14   阅读:

网友: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录音录像?

苏义飞律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其他故意犯罪案件,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2014年)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

第四条,对下列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

(四)严重毒品犯罪案件,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的犯罪案件;

(五)其他故意犯罪案件,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前款规定的“讯问”,既包括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的讯问,也包括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地点或者其住处进行的讯问,以及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的讯问。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和“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是指应当适用的法定刑或者量刑档次包含无期徒刑、死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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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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