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是否需要撤销缓刑?
苏义飞律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强调的是实施新罪的时间而非是发现新罪的时间。只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在实施了新的犯罪,不论是否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均应当撤销缓刑。否则将出现犯新罪但竭力隐瞒至缓刑考验期届满的犯罪分子仅需执行新罪刑罚,而主动交代的犯罪分子却承受数罪并罚的不协调的处理结果。
(2024年)向某等非法制造枪支案-前罪缓刑考验期间实施新罪预备行为、考验期满后较长时间才实施新罪实行行为的处理:对于行为人在前罪缓刑考验期内所实施的新罪预备行为与前罪缓刑考验期满后所实施的新罪实行行为之间时间跨度过长的,不宜认定为一个完整犯罪过程,依法不予撤销前罪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
【第1424号】后罪的预备行为发生在前罪的缓刑考验期内、实行行为发生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应否撤销缓刑将前后罪并罚:犯罪预备行为发生在前罪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将犯罪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作为一个完整的犯罪过程来理解, 而不能只考察犯罪实行行为的时间。因此, 虽然其前罪所判处缓刑考验期已满, 社区矫正已被解除, 但其所犯新罪仍属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生,故应当依法撤销前罪的缓刑,与所犯新罪实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