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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19   阅读:

网友:不作为犯罪如何认定?

苏义飞律师: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

例如:不作为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负有特定的告知真相之义务却隐瞒不告,致使被害人陷入或维持错误认识,因此处分财产并遭受财产损失的犯罪。被害人对真相的认识主要依赖于行为人时,行为人隐瞒真相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的作为义务,也在实质上控制了法益侵害的因果流程。这时隐瞒真相的不作为与虚构事实的作为通常就具备了同等的法益侵害性,可以构成不作为的诈骗罪。


(2023年)船舶碰撞导致船只倾覆、船员落水,肇事责任人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并 逃离现场致使落水船员死亡行为的认定:先行行为致落水船员处于危险境地,行为人明知而不履行救助义务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内在精神。

(2023年)寻衅滋事致被害人溺水死亡而不积极救助的,可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行为人寻衅滋事的追逐行为导致被害人溺水,系先行行为,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行为人有能力履行作为义务而不履行,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

(2024年)特定时空环境下负有救助义务的人,不合理施救造成被害人因疾病身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罪通常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包括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在内。司法实践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虽无法律或血缘上的保护、扶助义务,但如果双方基于个人意愿在特定时间、私密空间实施特定行为时,相互对另一方具有保护义务,即当一方处于危险状态时,另一方负有积极救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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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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