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女,汉,身份证号34****************,居住地址合肥市********12幢108室。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准予被告人王某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
王某目前有两个孩子,大孩子7周岁,小孩子未满1周岁,身体虚弱,仍在哺乳期。王某公公已去世,婆婆心脏不好,婆婆还有“小三阳”,四肢麻木,不能照顾孩子。王某老公是辅警,每天早上六点上班,晚上8点回来,经常备勤到深夜,照顾不了家庭。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都是王某一人承担,王某一旦收监,其两个孩子将无人照顾,请求法院对其准予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王某保证能遵守监外执行期间的各种规定,随传随时到案,不妨碍司法,请批准为盼!
此致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