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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溯及力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01   阅读:

网友:司法解释溯及力从什么时候计算?

苏义飞律师:司法解释是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条文本身含义的进一步明确,其时间效力与其所解释的法律相同。


【第161号】骗购电信卡贩卖给他人使用造成电信资费巨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司法解释依附于被解释的刑事法律规范,它本身并无独立的时间效力,而是依从于刑事法律的时间效力。易言之,只要刑法的时间效力及于某一时间发生的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作的司法解释也具有同样效力,而无须考虑正在审理的案件是发生在司法解释施行之前还是之后。那么,司法解释为何还要单独规定“施行时间”呢?这是因为,司法解释规定“施行时间”,其作用在于明确该司法解释适用于其施行以后发生,以及虽在施行以前发生但施行以后尚未审理和正在审理的案件。对施行前发生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即不再适用该司法解释改判。这有利于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和既判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解释对其施行后尚未审理和正在审理的案件也不适用。不能把司法解释的“施行时间”与刑法的时间效力等同起来。

【第215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司法解释是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条文本身含义的进一步阐明。从理论上讲,司法解释的效力应当适用于法律的整个施行期间,即始于其解释的法律生效之日,止于其解释的法律失效之日,司法解释本身不存在时间效力问题。

【第328号】对于1997年刑法施行以后、司法解释公布施行以前实施的非法买卖枪支犯罪,是参照执行原有的司法解释还是适用新公布施行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条文本身含义的进一步明确,其时间效力与其所解释的法律相同。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二、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三、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四、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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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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