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未成年人再犯罪算不算累犯?
苏义飞律师: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即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必须都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如果犯前罪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犯后罪时年满十八周岁,也不构成累犯。这一规定在行为人前罪是一罪时理解没有分歧。但行为人前罪是数罪或数个行为,且数罪或数个行为分别在十八周岁前后实施的,如何认定累犯则存在较大争议。累犯条款中明确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故只要行为人的数罪、数行为中有十八周岁前实施的部分,即排除累犯适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了任何一种故意犯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未满十八周岁时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的,这种情形根据刑法也的确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