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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03   阅读:

《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法条的刑法理论。

(2023年)非法开设电子垃圾提炼厂造成多人死亡、重伤的定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该罪。而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心存侥幸,系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李某故意杀人案:对行为人主观故意不明确、不坚定,带有假想前提条件的,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能依行为人所供称的主观故意定罪,而应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及犯罪后果结合犯罪主观论罪。因间接故意犯罪在意志因素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放任态度,不存在未遂形态,由于本案中未出现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对李某的行为也不能认定是间接故意杀人。综上,对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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