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法理论 » 正文
诬告陷害罪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0-02   阅读: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由于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罪名刑法理论和量刑标准:

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901页:关于诬告陷害罪的法益,显然只能在以下几种观点中进行选择:

(1)人身权利说,即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为了保护被诬陷人的人身权利(个人法益说);据此,诬告陷害行为必须具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性质,否则不成立该罪。

(2)司法作用说,即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为了保护国家司法作用尤其是审判作用或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法益说);据此,即使诬告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但只要妨害了客观公正的司法活动本身,就成立该罪。

(3)择一说,即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既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也是为了保护司法作用;据此,只要诬告陷害行为具有其中一种性质,就成立该罪。

(4)并合说,即只有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侵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行为,才成立诬告陷害罪。

与上述分歧直接相关的问题是,没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诬告行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有三种典型情况:

(1)甲得到被害人承诺的诬告行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2)乙诬告陷害无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3)丙向外国司法机关诬告中国公民的是否成立诬告陷害罪?

我国刑法将诬告陷害罪置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这说明刑法规定本罪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说明立法者规定本罪不是为了保护司法活动。故我们必须坚持人身权利说的立场,据此,基于害人承诺的诬告行为以及诬告虚无人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诬告陷害行为。

P902页:捏造犯罪事实,既包括凭空捏造犯罪事实,也包括在发生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捏造“犯罪人”,还包括将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夸大为犯罪事实,以及将轻罪事实捏造为重罪事实予以告发,其共同点是违背客观真实捏造虚假犯罪事实。

P903页:乙犯轻罪,甲告发后司法机关不立案、不受理,甲诬告乙犯重罪,旨在使司法机关追究乙的轻罪的刑事责任的,不应认定为诬告陷害罪。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