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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的义务】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3-02   阅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的义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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