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阳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
赵秉志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1992年)、副主任(1992-1997年)、法学院副院长(1997-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999-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2005-2018年)、法律系主任(2005-2006年)、法学院院长(2006-2016年)。曾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2001-2021年)、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2009-201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法律顾问、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获"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1991年)、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6](2006年)等荣誉。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
出版个人专著和文集25本,主编暨合著(编)专业著作300余种,发表论文800余篇。在中国刑法理论与实务、刑法改革、中国区际刑事法、国际刑法等领域有较突出的学术贡献。
社会活动
2018年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张文中案再审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
2023年参加“人民教育家”高铭暄学术馆开馆,高铭暄学术思想研讨会。
所获荣誉
1988年至1997年间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个性刑法典的工作。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奖励。科研成绩斐然,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