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志昕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418200110288524
联系电话(微信):15305634561
律所名称: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原宣州区法院对面)
王志昕律师,安徽省首批评定的刑事专业律师,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任安徽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宣城市律师专家库专家律师等职。王志昕律师于2001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办理了众多有影响力的案件和疑难复杂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口碑。曾获宣城市首届公诉人和律师辩论赛团队二等奖和个人优秀辩手、连续多届宣城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王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系安徽省率先开展刑事辩护专业化之路的律师之一,能提供专业精细、坚韧执著的有效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部分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1、(缓刑)卢某诈骗案,诈骗次数仅认定了证据确实充足的1起,其他的疑似诈骗行为因证据不足而没有被司法机关认定,在诈骗数额达到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节)的情况下,最终成功判处缓刑。
2、(无罪撤案)詹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在公安侦查阶段多次、充分发表律师意见,指出涉案商标在正式注册前当事人一直在使用,他人注册后,当事人并不知情,不构成明知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不属于犯罪,而属于普通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最终公安机关无罪撤案。
3、(无罪撤案)陆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在公安侦查阶段提交《律师意见书》,指出当事人并不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只能算作一般参加者、被骗的受害者,得到公安机关采纳,当事人被无罪释放。
4、(重罪轻判)办理通过“木马病毒”截取手机短信息功能进而实施信用卡诈骗的新型高技术网络犯罪案件,通过大量、细致的辩护工作,成功将公诉机关指控的作案次数和诈骗金额减少,量刑幅度得以相应降低。
5、(重罪轻判)办理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提供线索我国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通过淫秽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件,发表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网站注册会员数量计算错误等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按照最低的量刑幅度处罚。
6、(无罪撤案)为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当事人辩护,指出通过当事人的具体客观行为推断其主观不明知而不予批准逮捕,先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无罪撤案。
7、(部分无罪)为“套路贷”当事人辩护,指出其中敲诈勒索部分指控证据不足,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部分无罪的辩护仍然得到法院采纳。
8、(缓刑)为伪造公司印章的当事人辩护,发表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辩护意见,成功判处缓刑。
9、(不予起诉)为涉嫌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的当事人辩护,指出当事人既不具备高利转贷罪的主体和客观要件,又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最终律师意见得到检察院的全部采纳,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10、诸多毒品犯罪中典型案例:
(1)(成功保命)由安徽警方牵头侦办的,在上海交易的冰毒重量达10237克、咖啡因899克、氯胺酮(俗称K粉)542克的特别重大贩买毒品案件辩护,一审判决3人死刑,王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成功认定为从犯,判处死缓。
(2)(成功保命)为贩买冰毒总重量为1600多克的广东毒贩辩护,王律师关于案件存在“特情引诱”、“数量引诱”等观点被采纳;关于主犯的指控没有被明确划分,成功得以从轻处罚,判处死缓。
(3)(重罪轻判)为情侣贩买毒品的男方辩护,关于“以贩养吸”、属于从犯以及受到女友诱惑而吸毒贩毒的辩护观点被法院基本采纳,得以从轻处罚。
11、(减轻处罚)为强奸案当事人辩护,认定属于犯罪未遂,得到法院大幅度减轻处罚。
12、(减轻处罚)为非法买卖枪支的当事人辩护,认定自首、社会危害性较小,得到法院大幅度减轻处罚。
13、(缓刑)为多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辩护,最终都成功判决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