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全省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赔偿43件 赔偿金额2866.26万元
本报讯 (记者卢文洁)“过去5年,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578件,占10.30%,"民告官"案件胜诉超一成。”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中如此介绍。该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相关调研报告中则直指,个别法院有迁就和袒护行政机关的倾向,对一些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过于宽容、迁就。
行政审判案件俗称“民告官”,广东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量长期位居全国前三。过去26年,全省行政案件数量基本以年均10%的幅度增长。郑鄂在报告中介绍,2008~201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4620件,审结33835件,分别比上一个5年增长47.70%和45.10%。1987年广东最初开展行政审判,到2012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683件,比1987年增长了54倍。
郑鄂表示,全省法院依法平等公正地处理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5年来,在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578件,占10.30%;驳回起诉3450件,占9.96%;原告撤诉(含经协调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9578件,占27.66%。判决行政机关赔偿43件,赔偿金额2866.26万元。
他介绍,目前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已涉及70余个行政管理领域,其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城建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工商类行政案件占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