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及三名公安局官员出庭受审。相比此前庭审“黑老大”,文强因其职位之高、权力之大、身份之敏感、地位之特殊,他如何为自己脱罪,以及法院将作出怎样的裁决,无疑更受人们关注。对文强进行依法审判,是“重庆打黑”行动的重中之重。
与“恐吓女明星上床”,“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水池起获3800万元”等广为流传的花边新闻不同,检方对文强提出4项指控:受贿罪(1810万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酒后强奸女大学生并多次发生性关系)。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夸夸其谈,有一份证据才说一分话。传闻的东西有多少可信,有多少能形成证据呈现出来,还需要法庭的检验。就打黑而言,Q的并非要将文强个人钉死在“耻辱柱”上,而是树立法律的权威,讨回偏离的公正,追惩出轨的权力,还公众免于恐惧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感叹文强有多么坏,争论文强该不该死,不如期待法院的审判能启发我们思考:权力奋身的腐败会不会被忽略?公众的平安是不是已经得到长久有效地维护?
从公开的报道来看,重庆检方和警界对此也深怀警惕。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日前评价文强说,“这个人长处很多,是一个很熟悉业务的干部,而且这些年,做了很多贡献。”他在刑侦文化沙龙上没有看到文强的照片,又表示“不能因为他人生中有缺失,就把过去人家的历史全否定了,这奋身就不是实事求是的。”如今文强案进入庭审程序,惟有尊重事实、信赖法治,腐败勾结的官商两界在民间留下的黑色烂疮才能逐渐抚平。
这场审判之所以应成为“重庆打黑”的重中之重,就在于多少年之后回头看,文强案都可能是一个十字路口。无论是打黑前的舆论造势,打黑时的轰轰烈烈,打黑后的审判结果,都会影响到民众对社会治理的理解与态度。是指望强人还是依靠制度?是诉诸运动还是诉诸常规?是看重效果还是看重过程?是法律至上还是工具主义?等等讨论,在这次重庆打黑中都出现了,各怀所好对错难辨。而案件奋身既是历史,也可能为我们埋下了未来的走向。
文强的风光和落马,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场景:他飞奔而上,一脚踏在张君脸上,然后拿出手机汇报。上级问:在哪抓获?文强回答:在我脚下!当年警界英雄的脚下,悍匪早已换成法治精神与人民利益,岂不令人痛心?如今依法审判文强,便是重拾法治庄严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