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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账户可以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3-06   阅读:

       杭州有两位年轻的淘宝店主猝死,除却悲伤,还留下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两家网店都千辛万苦做到“皇冠”级别,无论客户量还是整个生意渠道,都包含了巨大的利益。如何延续?

  淘宝现行的规则是——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一个身份信息只能在淘宝网上开办一个店铺。也就是说,一切以当初实名认证的注册人为准,不得轻易过户。

  不过昨天,淘宝给本报透露独家消息:淘宝店铺过户的“严禁”政策有望松动,在司法部门的判定前提下,率先打开口子的是“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两种情形。

  进一步细则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到时候,淘宝还将开通在线申请渠道,店主们可以在网上提交过户申请。

  “离婚过户”已经有了现实操作

  王永青,北京人。昨天联系上他的时候,他正从法院出来,处理他与前妻离婚官司的一些后续问题。

  王永青与小吴2007年结婚。小吴注册了一家淘宝店(注册人和账户都是小吴的),经营奶粉和母婴用品。

  后来生意进展不错,王永青辞了职,专职经营网店。

  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店铺已经做到“皇冠”级别,每年销售额近百万元。当初正是考虑到淘宝现有规则,网店无法转让,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网店由王永青经营,但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永青需要给予小吴现金补偿。

  尽管王永青成了网店实际操作人,但小吴仍然是店主。过了不久,这种“私下协议转让”就出了问题。

  在离婚这个问题上,王永青和小吴闹得很不愉快。小吴运用自己还是店主的权限,从支付宝账户内提取了十余万元的营业额,另开新店,还在原来的店铺发布消息,将客户全部引导到自己的新店去。

  留给王永青的,几乎就是一个网店的空壳。

  王永青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到网店的分割问题,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王永青出具了详细的进出货凭证,以证明自己才是网店的实际经营人。法院判决,网店判归王永青,王给予小吴现金补偿。

  凭着这份判决,淘宝也在后台将网店的经营人从小吴改为王永青,原本的店铺信誉也不变。

  过户开禁的前提是法律认可

  淘宝现有规则之下,店铺是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

  此前也有诸如王永青以及店主过世,网店继续的问题。淘宝通常都是根据法院有关确权(确定所有权)的裁定,才进行后台更改。

  昨天,淘宝卖家运营部工作人员律燕说,所谓“开禁”,也需要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因为对于现实经营状况,淘宝本身是很难做出裁定的。

  比如夫妻网店,离婚协议中明确有关网店归属,经公证,可以作为提供给淘宝的申请依据。或者如王永青这般直接来自法院的裁定。

  再比如店主过世,如有多个继承人,那么大家商定由其中一人继承网店,该“确权”经过公证,淘宝也承认。像此前我们报道过的不幸猝死的小许。网店注册人是小许,尽管网店是他和“老婆”小翟共同经营的,但是他和小翟仅仅是在老家办了酒,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小翟不是小许的遗产继承人,即便小许的父母同意,小翟也没有资格来继承网店。

  像小翟这样的情况,哪怕开禁之后淘宝也不会予以过户。因为,淘宝网店过户的前提是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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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若男律师
专长:遗产继承、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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