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川版“王老吉品牌案”宜宾南溪“郭大良心”豆腐干遗产继承纠纷案7月12日上午,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原告郭道新要求与被告郭道福共同继承一枚清朝末期的“大良心明丽公司印章”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一审法院的支持,被判决败诉,并承担100元的案件受理费。(本报7月15日曾报道)
南溪郭大良心遗产继承权争夺案终于暂告一段落。而关注这场纷争以外的人也一眼能看出这场纷争的背后的症结所在。
2003 年 10 月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5个方面。而南溪豆腐干的制作流程则属于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在当地政府尚未将豆腐干作为产业来发展前,南溪豆腐干无论从制作还是商业化前景,其本身受到的关注并不多,带来的利润也今非昔比。同样作为都是小作坊式制作和经营的郭大良心豆腐干,姐弟二人的纷争也尚未上升到须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而在政府的大力引导下,豆腐干已经成为一大产业,是一个地方的代表性食品时。一旦两姐弟能摒弃前嫌,同心将父亲的技艺发扬光大,可能情况大为不同。现在两姐弟虽然各自为政,但是豆腐干皆为郭大良心所创,口味和工艺大抵相同,同质化竞争严重的情况下,有损的是自身利益。
在拥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一些传统技艺很有可能在未来会大规模工业生产,并带来更多 商业利润,但我们不希望看到类似“王老吉”、“郭大良心豆腐干”的纷争,而希望看到的事更多人在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同心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