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当发生医患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尸体解剖时,患者家属将无须承担此项费用。
昨日,记者从宝安区获悉,宝安法院近日联合区司法局、卫生局共同制定《关于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医患纠纷联和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医患纠纷调处新模式,以便及时、妥善地化解医患纠纷。
建立联调医患纠纷新机制
该《实施意见》首先是建立法院、司法局、卫生局三方联调医患纠纷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医患纠纷。
根据《实施意见》,联调包括医患调解、法援调解、法院调解三种模式,即医患纠纷双方可自行和解,不能协商解决的,医方应尽量引导患方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立案受理后,适时启动联调程序。
法援处开通绿色通道
纠纷发生后,医方应积极引导患方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患方申请法律援助的,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指派。区法律援助处受理申请后,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并力求通过联调模式化解矛盾。
对经调查医院无明显过错的,应充分做好患方工作,力促调解结案。对生活贫困、确有救济必要的当事人,区法律援助处可给予必要的救助。联调过程中,如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尸体解剖的,鉴定或尸体解剖费用由卫生局和司法局垫付,患方无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