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曾是许多农民群众的愿望。但据媒体报道,南方某市近年来出现了一股征地前突击“非转农”之风。
原来,随着各地政府加大对失地农民经济补偿力度,一些吃“城里饭”的人以各种方式回迁户口,参与征地补偿费分配,享受惠“农”措施,与农争利。
据报道,在“非转农”人群中,相当一部分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凭借种种关系,在征地前“突击”将配偶、子女城镇户口回迁到农村。这样一来,可以一手拿工资,一手领征地补偿费,甚至在宅基地上盖楼建院,获得“永久之业”,两头利都不落。
目前的情况还不仅于此,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征地补偿性质认识模糊,认为“祖宗传下来的地人人有份”。有些基层干部将吃“城里饭”的人视为村里的能人,乐意将征地补偿费当人情相送。如此,双方一拍即合。结果是,“非转农”的政府工作人员心安理得地领走征地补偿费,失地农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有苦不敢言。
“非转农”之风不仅侵犯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坏了政府部门形象。它反映出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利欲熏天,与失地农民争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国一些地方征地补偿费发放还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
刹住征地前“非转农”之风,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宣传教育,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分配制度。哪些人具有征地补偿费分配资格,不能只认现有登记在册的户籍,还要看生活保障是否依赖该村(组)集体土地,是否与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在征地前,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严把户口回迁办理关口。发现借“非转农”与农民争利的,立即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并追究申请人与办理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将阳光操作落实在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每个环节,依法依规公示参与分配人员名单及分配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要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