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合肥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听了法律热线。以下是部分法律问答实录。
某女士:我借给了前男朋友1万元,他没有打欠条,相处一个多月就和男友分手了,他发信息说钱会还我,后来他给了我两千。现在我们有点矛盾,他不愿还我剩余八千。我唯一能证明他欠我钱的是手机里的短信我发给他的要钱短信及他回复的短信。请问如果起诉他,凭手机短信行吗?
律师:起诉可以。关键问题是手机短信能不能被法院采信,如果对方在法庭上不承认曾给你发短信,而且办理手机时未用他的身份证,或者手机已经停机,这些情况下,想证明短信是他发给你的,或者你曾发短信给他要钱很困难,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某男士:我是搞车子运输的,别人欠了我钱,给我打了欠条,但现在我找不到人了,只知道他挂靠在合肥一家公司干工程,我能找到这家公司。请问,我是起诉他还是起诉他公司?要是起诉在什么地方起诉?
律师:如果对方给你打了欠条,肯定可以起诉他,如果债务是私人的,也就是对方是以私人名义打的欠条,你肯定不能起诉他挂靠的公司。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必须到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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