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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还款预期违约怎么起诉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3-08-01   阅读:
案情:
2009年10月,阿丽向阿伟借款4万元,约定2009年底还1万,余下3万元于2010年年底还清。直至2010年6月,阿丽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阿伟诉至法院要求还款4万元,立案法官告知只能对已到期的1万元提起诉讼。
律师分析:
本案涉及到预期违约概念。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侵害的是债权人的期待利益,一般是信赖利益。
在一方并未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时,默示的预期违约需要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在本案中,如果阿伟想要对4万元全部欠款提起诉讼,则需证明余下3万元阿丽有不归还的故意。此时可采取催告方式。实践中常以以下方式取证:
1、可采用律师函、特快专递信函(标注催告提供担保)等形式,要求借款人限期提供担保。对方签收后在指定期限未能提供担保或明确表示不还款后,则可视为预期违约。借款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电话录音形式要求提供担保。法理同上。电话录音要做到简洁明确,并附上文字整理作为证据。
另外,如未取得上述证据但仍欲对4万元标的提起诉讼,也可先就已到期的1万元进行起诉,立案后变更诉讼请求一般也能够得到法官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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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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