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先生介绍,1997年,他在青岛工作时认识了一位做五金生意的朋友,两人关系一直很好。“2000年前后,朋友称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先后两次从我这里借去了9万元钱。”马先生说,2005年,他离开青岛回到了临沂,而朋友的借款却一直没有归还。由于在交往过程中,只知道对方名字,但并不知道名字怎么写,朋友竟用音同字不同的名字给其写下借条。日前,家住兰山区的马先生便遇到了这样一件拿着欠条讨不到钱的烦心事。
后来,马先生一直联系对方讨要欠款,但是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前段时间,我拿着欠条去找这位朋友时,却发现他早已不在青岛做生意了,后来通过一位熟人打听到了这位朋友的信息,原来他的名字叫张卫生,而借条上写的名字却是张伟生。”马先生说。
马先生与他的这位朋友交往多年,只知道对方名字读音,但不知道他名字的写法。马先生说,没想到交往这么多年的朋友,借条上竟然留下的是同音的名字。“这张借条上也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现在已经联系不上这位朋友了,难道我这9万元就要不回来了?”马先生说,他现在下岗在家,9万元对他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
苏义飞律师认为,对于上述情况,首先要确认欠款人借条上所写名字以前是否用过,如果此前用过就无需担心,如果对方故意用假名来诈骗,那就涉嫌诈骗,当事人可到公安机关报案。
苏义飞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写借条的情况,首先要尽量让对方亲笔书写,同时一定要查验对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留意姓名和证件编码,让对方签字的同时要加按手印。“一旦发现借条署名与真实姓名不一致,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电话录音、借款证人等来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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