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9人与广州市某会所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通过引入第三方投资化解劳动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 入库编号:2024-17-5-101-007
关键词
执行/首次执行案件/劳动争议/活封/第三方收购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刘某等9人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某会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某会所)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执行案,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4月作出仲裁裁决,广州某会所与刘某等9人自2022年起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广州某会所应向刘某等9人支付工资合计471905.81元。
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刘某等9人陆续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番禺法院经向国土房管、银行、车管部门查询,广州某会所名下无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等财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经现场调查发现,广州某会所健身场馆位于番禺区大型社区内,系广州某会所向广州荣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占地约两千平方米,内有健身器材多达80余种。广州某会所现有注册及缴纳会费、课程费会员近万名,广州某会所自2022年开始陷入经营困难,已拖欠场馆半年租金及部分员工工资,现会所虽无人管理但日均仍有30余名会员进场健身。番禺法院遂“活封”场馆内器材。经委托评估,已查封财产拍卖价格尚不足以支付系列案劳动争议款项。
番禺法院在走访场馆出租方广州荣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后得知,广州某会所的投资人有转手健身场馆的念头,番禺法院立即约谈投资人、出租方及员工代表,释法明理,拟定“出售资产清偿债务,盘活企业稳发展”的执行方案。一方面说服申请执行人及出租方给予广州某会所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要求广州某会所投资人把握现有资源优势,鼓励投资人在期限内引入第三方经营者;同时采取“活封”方式查封场馆内器材,允许场馆会员继续使用健身器械,督促投资人与员工代表协商履行方案。经多次磋商,广州某会所投资人与第三方经营者普某健身有限公司达成合意并完成相关收购事宜,由普某健身有限公司承租健身场馆,并接手广州某会所场馆器械及在册会员继续经营。随后,在番禺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广州某会所投资人与刘某等9人达成和解方案并完成付款。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4日作出(2023)粤0113执1552、5620、6197、6633、8783、10221号结案通知书,该劳动争议系列案执行完毕。
裁判理由
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企业经营不善,出现欠薪、拖欠场地租金等负债,面临停业破产风险。后因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院在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经营资产等财产要素全面查询后,“活封”被执行人经营资产外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已查明的资产评估价值远不足以清偿该公司债务。如强制执行处置被执行人现有资产,被执行人将资不抵债,不仅员工工资无法得到全部清偿,出租方的权益难以保障,且近万名会员将面临无法继续享受健身服务及课程费的损失,恐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本案中,执行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未采取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一拍了之,而是通过对被执行人现有资产、员工欠薪情况、场地方需求及被执行人公司投资人意愿等多要素联查后,理清各方利益诉求冲突,抓住债务人有意转让资产及与债权人有意和解的契机,强化沟通引导,引入第三方经营者为企业解困松绑,在依法保障胜诉员工权益的同时,化解了场地出租方及企业会员权益难以实现的困境,为多方利益的实现寻求到最大公约数,顺利执结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4日作出(2023)粤0113执1552、5620、6197、6633、8783、10221号结案通知书,该劳动争议系列案执行完毕。
裁判要旨
涉及健身场馆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简单拍卖资产无法清偿案件债务,无法保障劳动者群体胜诉权利,也可能引发场馆租赁纠纷及会员权益纠纷等衍生问题。执行法院应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市场方式寻找意向投资方,居中引导协调,平衡场所租赁方、意向投资方、劳动者及被执行人各方诉求,促成投资方进场接手被执行人资产,从而盘活市场主体,让经营场所恢复正常运作,确保劳动者报酬得以兑付,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
关联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2020年修正)第64条第1款第1项
执行: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3执1552、5620、6197、6633、8783、10221号结案通知书(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