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张述涛 杜文杰胡体兵
案号:(2020)豫16知民初183号
案件类型:民事 裁定
审判日期:2020-05-20
案由: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被告辩称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被告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5月07日立案。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0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申请撤回起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张述涛
审判员 胡体兵
审判员 杜文杰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魏婷
书记员丁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