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牛育红 王琦马媛
案号:(2019)冀06知民初345号
案件类型:民事 裁定
审判日期:2019-12-20
案由: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审理经过
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市鑫丰新时代市场经典卫浴经销处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立案。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牛育红
审判员 王 琦
审判员 马 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周子辰
书记员张炎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