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产保护案例 » 正文
淘宝网店卖假名牌 店家被判1年3个月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6-23   阅读:

       从批发市场收购廉价的假冒“CHANEL”手提包,转手在网店上出售牟利,一家淘宝网店的“掌柜”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被告人孔某林与同案人鄢某发(另案处理)密谋,租赁天河区渔沙坦附近一出租屋为窝点,由鄢某发以每个数十元的价格购买大量假冒“CHANEL”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存放在出租屋,由孔某林在淘宝网注册名为“南越尚品”的网上商店,以每个100多元的价格销售假冒的“CHANEL”手提包。2011年1月28日,公安人员在该窝点抓获孔某林,并当场缴获货值超过7万元的假冒“CHANEL”注册商标的手提包549个。
       法院认为,孔某林结伙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孔某林归案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合肥律师推荐  
鲍磊律师
专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电话:15215609110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215609110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